我朝他们笑笑:「明天要考期末试。」
他们三个如梦初醒,一声惨叫。
老二扑向司机后脑勺:「大哥,快飞啊!」
20多个小时的车程,再怎么开也赶不及明天早上的考试。
他们反倒淡定下来,老四找女朋友了解情况。
老四的小女友人缘很好,很快就替我弄明白了。
那个书呆子叫何恒,是蔷薇青梅竹马的邻家哥哥。
蔷薇是为了他才考的那所学校的研究生。
难怪她的成绩明明可以去另外一个更好的学校。
但是她的眼神很坚定,非它不可。
我陪她备考,一大早替她买好早餐,去图书馆占位置。
晚上陪她刷题刷到图书馆关门,周末放弃所有娱乐和社交,专心陪她练听力。
她的胃不好,过度劳累引发胃炎,我偷偷在宿舍支了一个小锅给她做营养餐。
宿舍三人没少鄙视我,嘲笑我妇唱夫随。
最后我的殷勤和对她的爱护沦为一场笑话。
蔷薇从小就爱何恒。
她和我在一起不过是为了度过那两年没有何恒的艰难时光。
但何恒爱的人在万水千山的国外。
我爱她,她爱他,他又爱另外一个她。
像高考数学最后一道大题,看得清楚题目,想不出来答案。
此题无解。
05
浑浑噩噩度过期末考试。
离校最后一晚,寝室三人陪我买醉。
我躺在床上迷迷糊糊,梦见与蔷薇的初次见面。
第一次见蔷薇,惊为天人。
初冬微冷,她穿着黑色开司米毛衣白麻布长裙,梳一个低低松松的发髻,在读书园凭栏喂鱼。
她眼神涣散,慵懒忧郁,有一种破碎的美丽。
望见她的第一眼,世间喧嚣,万物嘈杂,统统化作虚无。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这是我逃不掉的孽缘。
我让老四帮忙打听到她是大二英语系的学姐,清冷高傲,单身。
单身就好办。
我开始想方设法接近蔷薇。
我偷了老大的萨克斯,兴冲冲跑去蔷薇宿舍楼下告白。
萨克斯是老大的情人,用他的话来说是一天不亲嘴就难受。
他看我拿走萨克斯,急得穿着裤衩就追了出来。
又在宿管阿姨的咆哮声中逃窜回寝室换裤子。
此时我已经来到蔷薇宿舍楼下。
笨拙地吹《月亮代表我的心》
老大只教了我这一首。
后来老大见我屡战屡败,嫌弃我丢310寝室的脸。
再教我吹《情非得已》。
文艺老四上阵教我写情书。
我从徐志摩写到泰戈尔。
老四一直摇头:「浪漫倒是浪漫,但不能成功引起女人的注意。」
最后敲定了一首沈从文的乡野诗:
「姣家门前一重坡,
别人走少郎走多。
铁打的草鞋穿烂了,
不是为你为哪个?」
我确实快把蔷薇楼下的台阶踏平了。
每次都装作若无其事等在那里,心里又紧张又兴奋。
不停地在台阶上跳上跳下。
听路过的女生在我背后阴阳:「快看,那傻子又来了。」
但只要能够远远地看蔷薇一眼。
一切都是值得的。
不知她是被我哪一首情歌或哪封情信所感动。
也许是她自己再也忍受不了对另外一个男人刻骨铭心的思念,迫切要找替身来陪自己度过黎明前的漫漫长夜。
总之,在某个风和日丽的寻常夏日。
她答应做我女朋友。
我在寝室手舞足蹈,乐得飞飞的。
一高兴还帮出谋策划的军师们洗了一个月的臭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