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七零:误以为发妻背叛,重生后他绝不上当!》的主角是姜河。他从北大荒白手起家,最终成为身价过亿的首富,其间经历了无数艰难困苦。然而,他的妻子却在他在外打拼时背叛了他,带着女儿和别的男人离开了。后来,他又遇到了现在的妻子,两人共同度过了许多恩爱的时光。然而,在他生重病住院期间,现任妻子竟然拔掉了他的氧气管,冷漠地表示不想再伺候他,并且揭露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其实前妻并没有和别人私奔,而是在北大荒饿死了,为了保护他的老娘和女儿,甚至女儿也是因为寒冷而夭折的。听到这些,姜河彻底崩溃,在现任妻子的毒手下离世。然而,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竟然重生回到了1975年。这一次,他发誓要带着前妻一起创造财富,享受人生的美好时光!
姜河慢悠悠地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雪大步走过去。
他伸出一只手,拎着狍子的后颈皮像是拎小鸡仔一样把它提了起来。
好家伙。
真沉。
少说得有七八十斤,而且这玩意儿全是瘦肉比野猪肉还精贵。
“谢了啊,大兄弟。”
姜河拍了拍狍子的脑袋,笑得那叫一个灿烂:
“正好家里缺肉你这就送货上门了。放心,不让你遭罪。”
意念一动。
唰!
手里的狍子凭空消失,直接进了空间。
在空间里,它会被定格在最新鲜的状态直到变成姜家餐桌上的红烧肉、爆炒肉片、大骨头汤…
搞定了大货,姜河心情大好。
他拔出钢叉刚要往回走,眼角余光突然瞥见旁边的灌木丛里动了一下。
“扑棱棱——”
几只色彩斑斓的野鸡被刚才的动静惊动,扑腾着翅膀想要起飞。
但这种长尾巴鸟,起飞慢还得先助跑。
在这没过膝盖的深雪里,它们跑得还没鸭子快。
“来都来了,哪能让你们空手走?”
姜河眼疾手快,手里的钢叉没用直接弯腰抓起两团硬雪块。
手腕一抖。
“嗖!嗖!”
雪块带着破空声飞了出去。
准头惊人!
“啪!啪!”
两声脆响,伴随着两声惨叫。
两只刚飞起半米高的野鸡直接被砸中了脑袋,一头栽进雪窝子里蹬了蹬腿不动了。
剩下几只吓破了胆,顾不上飞一头扎进积雪里把脑袋埋得严严实实只留个花花绿绿的屁股在外面瑟瑟发抖。
这就是成语“顾头不顾腚”的活体教学。
姜河走过去,一手一个把这几只送上门的“笨鸟”全给揪了出来。
一共五只。
各个肥硕,羽毛油光水滑。
这要是炖上榛蘑,那滋味…
啧啧。
“收!”
五只野鸡也进了空间。
这一趟,简直是满载而归。
一头野猪,一只狍子五只野鸡。
这战绩,要是扛回屯子估计能把李二狗那种懒汉嫉妒得眼珠子出血。
姜河整理了一下衣领,把钢叉往肩上一扛哼着小曲儿准备下山。
家里的女人估计水都烧开了,正等着米下锅呢。
然而。
就在他刚转过一个山坳,准备抄近路下山的时候。
他的脚步突然停住了。
脸上的笑容,也在一瞬间凝固。
“这是…”
姜河蹲下身,目光死死盯着前方的一片雪地。
那里的雪,被踩得乱七八糟。
不像是一般的野兽路过,更像是…这儿刚刚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搏斗。
雪地上,杂乱无章地印着几串脚印。
有人的。
那种底纹很深的大头鞋一看就是城里才有的劳保鞋,不是屯子里自己纳的千层底。
而且不止一个人,至少三个。
而在这些人的脚印中间,还夹杂着一串巨大的、梅花状的兽印。
那脚印比海碗口还大,深深地陷进雪里甚至能清晰地看到利爪勾画出的痕迹。
姜河的心脏猛地缩了一下。
他在长白山脚下长这么大,这脚印他太熟了。
不是狼。
不是熊。
是这片林子真正的王——
东北虎!
但真正让姜河眼神变冷的,不是这老虎脚印。
而是在那凌乱的雪地上,那一滩滩触目惊心的血迹。
血还没完全冻住,红得刺眼。
有暗红色的,带着腥臭味那是野兽的血。
还有一种…
鲜红带着热气,那是人血!
“妈的。”
姜河站起身目光顺着那串带血的脚印看向了深山更深处,那是俗称“鬼见愁”的老林子。
“偷猎的?”
在这个年代,偷猎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