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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伦海布法老的话如同一道惊雷敲击在所有人心头,一瞬间没人说的出话来。

    

    王后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陛下,您……”

    

    法老的意思是,他将抛开他所有的继承人人选,否认她诞下的长子,这如何不让她震惊?

    

    不仅是王后,其他王子也如遭雷击,杯子摔碎的声音打破了周围的寂静,香醇的葡萄酒撒了一地。

    

    卡莫西斯的表情终于变了,她猛地抬头,同样不敢相信地望着她的父王。

    

    她怎么都没有料到,法老居然真的能狠下心来做出这个决定,这个决定虽能让他死后得到让贤的美名,但是这又将他的子女置于何地呢?

    

    谁不想让江山世世代代由自己的后人继承?霍伦海布到底在想些什么?

    

    反观她的梅里王兄,此时仍无所事事地翻动他的莎草纸,好像被从第一继承人的位置上赶下来人不是自己一样。

    

    看他的样子,王位谁来坐,对他来说都无所谓,就算叫他去坐也能勉强一试,但是他不希望如此就对了。

    

    相信这一夜之后,庭内的局势又会发生一番极大的变动。

    

    卡莫西斯低下头,不甘地瞪了她的王兄一眼,心中一定在恨他的不成器。

    

    同时,她的眼中闪过一丝阴鸷。

    

    杀了普拉美斯。

    

    只要杀掉他,继承权又会回到她王兄的手中。

    

    所以,一切都还没有太糟糕。

    

    王后捂着脸,抽噎着拂袖而去。

    

    她走后,宴会厅里的气氛便冷了下来,没有人敢再说一句话。

    

    霍伦海布知道,这一次提拔普拉美斯,绝对会几家欢喜几家愁。

    

    他不想场面上那么难看,为了活跃气氛,他拍了拍手,对庭下说道:“上战利品。”

    

    庭下的人听到他这一声命令,顿时一阵骚乱,十几个侍者进进出出,搬上了许多箱子,垒在阶下堆积如山,甚至还押上来了几个异域面孔的女人。

    

    箱子打开,里面是无数的金银珠宝,还有许多珍贵的器皿。

    

    法老走上前去,伸手在箱子里搅动,金属碰撞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清脆悦耳,而他本人的表情也十分享受。

    

    他挑了一会儿,从箱子里面取出了一条镶嵌着黑曜石的手链。

    

    “祭司院得出,七天之后就是神瞩目这片土地的日子,而我的继承人与我女儿的婚期,也正是这一天,卡莫西斯——”

    

    他转过头去,呼唤他女儿的名字。

    

    卡莫西斯阴沉着脸,没什么兴趣地朝这个方向看了一眼,缓缓起身走了过去。

    

    她一点儿都不矮,几乎和她的父亲一样高,这应该是继承了父亲的优良基因。

    

    “你是我霍伦海布的女儿,大埃及的公主,未来的王后,阿蒙神将与你同在。”

    

    霍伦海布拎着手链,示意卡莫西斯伸手,自己要亲自将这串手链赐给他。

    

    卡莫西斯后退一步,恭敬地伸出双手,打算接住法老的赏赐,霍伦海布却拉过她的手腕,亲手为她戴上了那串美丽的黑曜石手链,衬得她本就白皙的皮肤更加漂亮。

    

    “普拉美斯。”

    

    普拉美斯早已按耐不住了,他站起来,来到他们的身边。

    

    他的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卡莫西斯,而卡莫西斯却目视前方,并没有转过头去赏给她的未婚夫半个好脸色。

    

    “我的女儿今后就托付给你了,你必须好好对待她,并且,她一定要成为你的王后。”霍伦海布拉过他们的手,搭在了一起。

    

    在这种时候,他热衷于向他的群臣展示自己对子女是有多么的慈爱,哪怕在平时,他本人从来不愿多看这个女儿一眼。

    

    普拉美斯低头称是,他灼热的目光再次投向了卡莫西斯,而卡莫西斯皱了皱眉,偏过头躲避开他的视线。

    

    她的眼里没有订婚的喜悦,充斥着冷漠无情,甚至还有点嫌弃。

    

    “普拉美斯,我将会派去更多的工匠,让你的府邸早日完工,以便迎接它的两位新主人。”霍伦海布像是看不到卡莫西斯的表情,仍自顾自地说道,他还沉浸在安排并主导一切的权力之中。

    

    普拉美斯鞠了一躬,表示多谢法老的恩赐。

    

    卡莫西斯勾了勾唇,露出一抹不屑的笑,但是也没忘了礼数。

    

    在法老招手让他们回到位置上的时候,她立刻甩开了普拉美斯的手。

    

    好吧,她可能还有些害羞,我得给她点时间缓缓。普拉美斯在心中默默为她解释道。

    

    不过他有点诧异,看卡莫西斯这个表情,难道她是真的完全没认出自己?

    

    之后的几天很快过去,普拉美斯去看了他的新居所,对于这个新家,他还是相当满意的。

    

    这间不大的居所里囊括了所有生活所需要的功能,有谷仓、酒窖和葡萄架,还有饲养牲口的牛羊圈。

    

    居所的门口有一个小水池,里面永远漾着清澈的水,在居所的后面,还有一个很大的花园,因为没有请打理花园的人过来,所以目前还是荒芜一片。

    

    每天都有很多人来找普拉美斯,询问他有关婚礼的各项事宜。

    

    普拉美斯对婚礼的一切事宜都非常上心,经常抓着负责人滔滔不绝地述说自己的想法。

    

    这场婚礼他期待已久,在心中也有过许多假设,随便挑出一两个他都能讲上一整天。

    

    一想到几天后卡莫西斯就会成为自己的妻子,普拉美斯就觉得自己充满干劲,一连几天笑容都没从脸上撤下来过。

    

    虽然大部分眼睛没瞎的人都觉得他还挺惨的。

    

    一看卡莫西斯那个脸色,就知道她肯定不喜欢他。

    

    更何况他还夺去了本该是她兄长继承的王位,她对他说恨可能都是轻的。

    

    甚至有人觉得,如果普拉美斯对卡莫西斯毫不设防,那么他就离死不远了。

    

    夜晚

    

    普拉美斯骑着马,进入了底比斯的王宫。

    

    虽为王宫,但其实内部并不多么奢华。埃及人信仰来生,对于他们来说,与今生相比,死后的来生才是更重要的。

    

    所以,与其装点活着的时候住的房子,还不如把钱花在身后事上。

    

    经过通报,普拉美斯被法老召进了殿内。

    

    殿内依然是熟悉的陈设,黄白的墙面,跳跃的烛光,华美的壁画被描绘在墙壁上,侍女们整齐划一地站在法老的身侧。

    

    这里是整个埃及最奢华的房间,可它却被压抑的气息笼罩着。

    

    那些光照不到的角落里像是藏着什么不可见的怪物,只要有人稍微放松警惕,就会被它扑上来吞噬殆尽。

    

    普拉美斯是这里的常客了,他早已习惯这里压抑的氛围,不用法老招呼,他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

    

    “明天就是你的婚礼了,这么晚还找你来,实在是有些对不住你。”霍伦海布嘴上这么说着,脸上却没有任何愧疚的表情。

    

    他摊开莎草纸,对普拉美斯说道:“我和你挑着重点说,我找你是因为赫梯人有动作了,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能会面临一场硬仗。”

    

    就当下时局,两人所持意见不一,这一聊便聊到了深夜。

    

    普拉美斯是年轻人,他并没有感到疲惫,但是霍伦海布是实在撑不下去了,率先败下阵来,他实在是没有精力再去反驳普拉美斯了。

    

    他拍了拍普拉美斯的肩膀说道:“不早了,你先回去吧,明天就是婚礼,你好好休息,不要让我的女儿失望。”

    

    普拉美斯告退之后,驾马离开了皇宫。

    

    一旦思绪中断,困意便席卷而来,他打了个哈欠,心想反正他的马认识回家的路,不如就这么眯一会儿。

    

    刚才法老提起明天就是他的婚礼时,他感觉自己的心跳都漏了一拍,唇角也止不住地上扬,心中更是像有一头活蹦乱跳的小羊,它撅起了它新生的角,猛烈撞击着他的心扉。

    

    虽然这个日期他早就熟记在心了,但每逢有人提起,他还是会讶然。

    

    时间竟然过的这么快,这可是他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明天就要举办婚礼,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休息。

    

    他要早点睡着,免得不知道要怎么度过这么一个充满期待的漫漫长夜。

    

    突然他的马一个踉跄,像是被黑暗中的什么东西吓了一跳,普拉美斯也敏锐地察觉到了不一样的气息,他紧急刹住了马,从腰间一把拔出了他的剑。

    

    剑光倒影明月,照进了阴暗的角落,一双眼睛正阴鸷地盯着他。

    

    普拉美斯听到了有人朝自己全速冲来的脚步声,但周围一片漆黑,他并不知道人是从哪里奔来的。

    

    他竖起耳朵,听到了挥剑的声音,在右边!

    

    他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一剑挥去,“哐”的一声,两柄剑撞到了一起,发出金属摩擦的尖锐声响。

    

    是刺客!有人要杀了他。

    

    普拉美斯出身指挥官家族,征战沙场已久,担任着将军的职位,这几个人自然不是他的对手。

    

    但无奈天色太黑,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即便他已经尽力抵挡,仍不可避免地受了伤。

    

    刺客见在马下直取他头颅不成,便退开一步,一剑划向马颈,鲜血飙出,马大惊,人立起来几乎把普拉美斯给摔下去。

    

    普拉美斯见马惊了,也不敢再在马上逗留,松开缰绳,飞身一跃,从马上跳了下来。

    

    落地之后他快速起身,一下挡住了从他身后刺来的剑,抬起一脚踹翻了一个刺客。

    

    他贸然从马上跳下来,双腿麻痛,一脚以后,竟然一下子站不起来。

    

    见他们非要取自己性命不可,他也起了杀心,抬起手,剑直捅其中一个刺客的胸膛。

    

    那刺客中了一剑,朝后退去,撞倒了后面的另一个刺客。

    

    普拉美斯趁机爬起来,察觉到自己的腿已经恢复了知觉,他便撒开腿朝巷子深处奔去。

    

    平民区的羊肠小道四通八达,普拉美斯跑得极快,把一群人远远甩在了身后,趁着夜色,他躲进了一个羊圈里。

    

    他屏住呼吸,埋下身形,竖起耳朵听着周围的脚步声,等到刺客走远了,他才松了一口气,推开在啃他堪堪挂在头顶上假发的羊,暗叹算是逃过一劫。

    

    他捂着鼻子从羊圈里爬了出来,借着月光查看身上的伤口,并不严重,但是伤在手臂上。

    

    他不悦地想到:手臂上扎着绷带,不好看也就罢了,万一到时候连公主都无法抱起,岂不是有失浪漫?

    

    更重要的是,谁又会在结婚前夜,跳进羊圈里滚了一身羊粪回去呢?

    

    近日他风头正盛,有人要杀他不足为奇,但到底是谁要杀他?王后?敌派?还是……公主本人?

    

    普拉美斯强迫自己不要多想,想杀他的人能从底比斯排到孟斐斯,是谁派的杀手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马没了,他现在该怎么回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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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夜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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