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给我订婚了。”
冗长的沉默后,庄灿终于开口。
声音很轻,轻到程励听着有些不真实。
但他清楚,这再真实不过了。
他跟前任男友分手也是因为差不多的理由,前前任也一样,只不过庄灿跟他在一起的时间比之前那几位久,久到他差点就忘记那些事了。
他轻轻“呵”了一声。
庄灿自己絮絮解释:“这桩婚事就是长辈们的硬性撮合,其实几个月前就已经……我一直拒绝,以为能有转圜的余地,但是这次过年回家……”庄灿长长叹出一口气,一贯温和面容浮满愧色,“……对不起。”
程励翻了庄灿一眼,毫不客气道:“你是对不起我,但是我也不想听你说‘爱过’之类的废话,要分就分,分完走人。”
庄灿倏地抬起头,声音有些焦急:“不,先别走,你听我说……”
“我走什么?”程励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你对不起我,还要我饿肚子?要走也是你走,走前把单买了。”
“不是,程程啊……”
“以后在医院上班见到,就当普通熟人交往。走吧。”程励抱起胳膊,把脸扭向一边。
庄灿欲言又止的张了张嘴,见他果真不再理会自己,只得结完账灰溜溜走人。
门开了又关,包间内只剩锅里的汤咕嘟咕嘟冒泡的声音。
程励沉默半晌,把头转回来,慢慢拿起筷子,沉着脸把桌上的菜挨个吃了一遍。
这家粤菜馆他们以前就来过,庄灿了解他的口味。
这一桌点的全是程励爱吃的,但是今天吃着全不对味儿——川汁明虾球的酱料甜过了头;蜂蜜叉烧冷了,散发出一股腥味;水晶菌菇饺的皮子硬得几乎可以覆上乒乓球拍当胶皮用……
一切都变了,变得糟糕透顶。
程励扔下筷子,筷子沿着盘边的圆弧委委屈屈地滚了出去,在大理石桌面上滚出一条油渍,最后撞上了程励的手机。
“啧。”
拆开湿巾擦净手机壳,程励彻底没了食欲,抓起外套就往外走。
室外的风毫无春天气息,刮过来是阴冷的凉,瞬间就把人身上好不容易积攒的温暖给掠走了。
程励顶着风往前走,不出十分钟脸就痛得要死。他将围巾往上拉了拉,脸上稍微好受了些,拢向鼻尖的香水气味却又刺痛他神经。
怎么能不痛?
香水和围巾都是去年圣诞夜庄灿给的礼物。那夜他们还一起看了电影,吃了饭,在他租住的公寓中尽情温存……这期间种种相处没有丝毫暗潮涌动的迹象,怎么结果一个多月之后,庄灿就另寻了伴侣?
究竟是对方太能演,把事情瞒得天衣无缝,还是这四年里,自己习惯去信任对方,所以连自己作为心理医生最基本的素养都失去了,连个细小的破绽都没觉察到?
十字路口亮起红灯,程励停下脚步。
眼前的景象一跳一跳,他眼眶酸疼,太阳穴不自觉地抽动,仿佛随时要犯急症。下意识将手伸进外套口袋摸出烟盒,里面却是空的。
渴烟的难耐犹如虫啮,从他胸口一直爬到头顶。他用力捏扁烟盒,丢进街边的垃圾桶。
绿灯亮了,他掉头往回走。十多分钟后,他手里夹着便利店买的烟,一路吞云吐雾经过明灭的霓虹灯丛,来到一家亮着“Mr.Right”字样的酒吧门口。
扔掉烟蒂,他推开透着橙黄色灯光的毛玻璃门,径直往里走。
这个点对于酒吧来说尚早,吧台和卡座都空着大半,以至于酒保隔了老远酒吧就冲他打招呼:“哟,稀客呀!连着几个月没来,大家都以为你换地方光顾了,还有人特地到别处去找你呢。”
“怎么会,前阵子太忙罢了。”程励解开围巾,随手一团,放在一旁的空座上,“老样子,再加一份火腿三明治。”
酒保心照不宣地为他端上一杯黑啤:“那今晚呢?是忙里偷闲还是准备彻底放松了?”
“谁知道呢……”程励歪过脑袋,看酒吧驻唱歌手坐在舞台中央抱着吉他调音,“先喝两杯再说吧。”
酒保看他不欲被打扰,很有眼色地闭上了嘴,专心致志工作去了。
程励慢吞吞地独自吃喝,一边漫不经心地听着歌。歌手嗓音称不上动听,但抒情缓慢的曲调对他来说挺受用,听着听着,心绪平静了几分——这家他从十年前就开始光顾的gay吧就是有这样的魅力,要不然他也不会三番五次登门。
“嗡——”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不停,程励拿出来一看,亮起的通话界面上显示着“程裕德”三个字。
程励瞬间皱起眉头。
捧着手机抬眼四下打量,身边唯一的熟人是酒保——他正在边上招呼别的客人,并没朝这边看。
确认了这些,程励这才将电话接了起来:“喂?”
“怎么那么久才接电话?”电话那头响起了一个中年男人暴躁的声音,是他爸,“那头放的什么歌?你是不是又在哪里鬼混?”
程励面上闪过一丝隐忍,用纸巾擦了擦嘴角:“我在吃晚饭。你有什么事?”
“我问你,你现在改过来了没有?有没有交女朋友?”
“工作那么忙,我没心思想别的。”
“别跟我打马虎眼!你就是没改!”程裕德不肯放过他,“你今年几岁?二十七啦!再过几年都三十了,再不结,别人早晚看出你有问题!”
程励按了按眉心,不吭声。
“你别不当回事!今年过年你不回家,你表姑几个已经开始怀疑了……”
听到程裕德又开始喋喋不休地复述着亲戚间那些家长里短的难听话,程励面无表情道:“喂?喂?这边信号不好……喂?”
“哪来那么多次信号不好,你别给我装!你要是再不找,老子过去抓你找……”
程励按下挂断键,程裕德的声音戛然而止。
可是程励仍旧觉得那个聒噪的辱骂声在脑子里嗡嗡作响,盖过了酒吧里的一切声音。
放下手机,他一口气喝完剩下的半杯黑啤,朝酒保招招手。
酒保马上走过来:“要续杯了?”
程励摇头:“不,来杯金菲士。”
酒保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金菲士,以琴酒做基,一杯下去,足以叫初涉此酒的人体会什么叫极度眩晕。
而这种烈性鸡尾酒,十年以来,程励点的次数不超过两只手。
“你没听错,就是金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