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是顾学铭的小说《四合院:我背靠现代贴吧网友,躺赢》描述了一个穿越到1963年四九城的人的冒险经历,他住在了南锣鼓巷95号,也就是傻柱、易中海、秦淮茹等人所在的四合院。虽然环境险恶,但他有幸能够登陆现代禽满四合院贴吧,向数不尽的网友寻求帮助和建议。只要按照网友们的建议完成任务,他就能获得来自系统的各种奖励,包括钱财、票证、物资甚至技能。因此,他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过上了富裕而美好的生活。他拥有二层小楼、大金表,每天享受着三顿小烧烤。他的生活如此惬意,整个四合院里,没有什么是他不能得到的。他的钱财源源不断,他的日子美滋滋的。
刘光齐走后,顾学铭重新把门反锁,关灯躺进被窝里。
炕已经被他烧得挺暖和。
虽说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哪怕不盖被子睡冷炕也顶得住。
但他的原则是,能更舒服就不将就,必须过舒坦。
躺在热炕头上,他继续想着刘光齐的事。
之所以决定要帮刘光齐一把,可不是因为他小心眼,想坑刘海忠。
也不是有什么恶趣味,闲得没事干。
“刘光齐逃离四合院,多少算件大事,我参与其中,想必会有不少好处……”
没错,顾学铭打算利用这件事,为自己刷系统奖励。
只要他发贴咨询意见,绝对会有不少吧友建议他搞事,完成后的奖励很可能不会差。
在他心里已经有了两个方案,一个不太道德,另一个更不道德。
都能让刘光齐从刘海忠手里坑到不少钱。
如此一来,他能得到系统奖励,刘光齐则收割到跑路经费。
可谓皆大欢喜,实现了双赢。
唯一没赢的是刘海忠,可能会比原来多损失一笔钱。
但这对刘海忠也不是没有好处,就比如能让他领悟到……
嗯……领悟到什么呢?
“算了,二大爷能领悟些什么,全看他自己的悟性吧,我已经尽力了!”
顾学铭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出来,这件事对刘海忠有什么好处。
索性就不想了。
不过他坚信,自己这都是为了二大爷好,只是良苦用心无人知。
对了,一定不能让二大爷知道,这就叫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
第二天早上,顾学铭八点多才醒来,睡得神清气爽。
他编辑了一条贴子,发在吧里。
“吧友们,又是穿越到了63年四合院的我,刘光齐好像即将跑路,我该做些什么吗?”
发出去后他便穿衣起床,拿上牙缸和毛巾,去中院洗漱。
院里人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白天有点冷清,只有些妇孺在。
大早上水冰凉,还没人洗衣服,不用排队等唯一的水龙头空出来。
顾学铭接了杯水,挤上牙膏正要刷牙。
正好被一大妈看到。
“诶!小顾你等会儿,这么凉的水,我给你掺点热的吧。”
顾学铭见一大妈去提暖水壶,便把牙缸里的水倒掉一些,端去易家接热水。
人家好心要给热水,总不能原地等着送来吧,那多不讲究?
“谢谢您啊,一大妈。”
兑完开水,牙缸里的水不再冰人,顾学铭咧嘴一笑感谢道,然后才回到水槽边刷牙。
“你这孩子,客气什么!”
一大妈眼神慈爱,把暖水壶盖好。
她跟一大爷易中海没有孩子,养老是个问题。
尽管凭易中海将来的退休工资,请护工或保姆完全足够,但不知根底的人哪能放心?
所以他们两口子,在院里都注重口碑,与人为善。
就指望等老了,院里年轻一辈能多照顾。
他们曾经选的养老人贾东旭意外离世,所以如今也不敢把希望全寄托在傻柱身上。
无父无母的顾学铭,在一大妈看来,无疑也是很值得拉近关系的……
顾学铭刷完牙,用冷水洗了把脸。
回屋放好东西,关上门,动身买菜去了。
他倒想顿顿下馆子,可这难免有脱离群众的嫌疑,不符合他贫穷的人设。
而且他得到了生存技能大礼包,具备厨艺精通,还没试过是什么水平。
等顾学铭到菜市场时,已经不是很挤。
他逛一圈,买了够吃好几天的菜,还有些调味品和香料,最后来到肉铺前。
买肉一般得赶早,否则只能选别人挑剩下的。
此时案板上,尽是些没有肥膘,或者骨头多的肉。
里脊、精排、筒骨、猪蹄儿一类。
对于这年头的人来说不划算,搭着肥肉和五花卖,不多收肉票都少有人买。
却正是顾学铭想买的,一来他喜欢,二来要的票少。
他拿出三张壹市斤的肉票,问摊主能买多少骨头。
肉铺摊主有些意外,极少见到肯买这么多骨头的顾客。
卖不掉的骨头,只能费工夫把肉一点点剃下来剁成肉沫,剩下的净骨头贱卖给饭店熬高汤。
所以摊主巴不得多卖些,便让顾学铭只管挑。
顾学铭选了根猪蹄,两块筒骨,一大扇肋排,净肉都不止三斤。
拿三斤肉票想买这老些,他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然而摊主见他肯买这么多,比他还要不好意思。
摊主也是讲究人,从案板下拿出一块白花花的肥肉,有一斤左右。
本来是他留给自己的,现在决定让给顾学铭,净肥肉可不好买,这在他看来是补偿。
顾学铭看得发腻,心想还不如让他再多挑两根排骨。
刚想婉拒摊主的好意,可转念一想,油可不好买,这块肥肉正好用来熬猪油。
于是他欣然接受。
摊主还给了他优惠,原本七毛五一斤的价格,只收他七毛。
饶是如此,也花了顾学铭六块多,足足将近十斤。
“欢迎下次光顾啊。”
在摊主热情的道别声中,顾学铭拎着一堆菜,还有一网兜剁好的骨头离开了菜市。
走在街道上,顾学铭一直没找到机会,把手中的东西收进空间。
那么大一堆,要是突然消失太惹人眼目了。
好在以他现在的体质,二三十斤的东西,拎手上轻若无物。
一路上他的回头率极高,买那么多肉,还是骨头,何止奢侈?简直嚣张啊!
这是什么狗大户!?
等拐进胡同,见四下无人,顾学铭才赶紧把肉放进储物空间。
还好没被熟人看见,影响他以穷人的身份跟他们相处。
他留了一块筒骨在外面,而且不遮不掩地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毕竟做饭时,肉香味儿藏不住。
他巴不得让院里人都看清楚,自己只买了块骨头,免得被惦记。
走进中院,已经有几个大妈在洗衣服。
“小顾买这么多菜呀?”
“哟!还买了肉呢,今天啥喜事啊?咋开荤了?”
“小顾这体格是得吃点肉补补,长壮实点好!”
大妈们朝顾学铭望来,一眼就看见了那块筒骨。
多数人都许久没能吃上肉了,看得眼馋不已。
但筒骨上的肉实在没多少,这些大妈段位不高,拉不下脸面来要点肉。
不过在场却有段位极高的强者!
坐自家门口纳鞋底的贾张氏,在听到肉字的瞬间,那双三角小眼霎时绽放精光。
顾学铭笑着答复众大妈:
“害,我能有啥喜事?就是太久没吃肉,买块不要票的骨头解解馋。”
这时贾张氏无比热情地开口了:
“顾家小子,你会做肉吗?别白瞎了,正好大娘我中午没啥事,帮你煮好给你端去吧。”
说着她便放下鞋底,不由分说走上前,要从顾学铭手中拿过装着筒骨的网兜。
几个洗衣服的大妈人都傻了。
再次被贾张氏的脸皮厚度刷新认知。
这骨头要是让贾张氏拿走,等回到小顾手里,怕就真是骨头了。
狗见了都摇头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