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阅读上一章

  

曹之爽微笑说道:“我念,你写!”

“本人蓝大有、外号人称独耳猴(身份证号码~~~),因6年前曾向曹之爽(身份证号码~~~)借款现金300万元,·······”

“特将本人所拥有的醉美酒吧股份全部转让给曹之爽,用于抵偿本人向曹之爽之前的300万元借款。”

上一章 下一章

第5章

你刚刚阅读到这里

返回
加入书架

返回首页

书籍详情 返回我的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