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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蝼蚁撼树》

  一

  嫡姐大婚前,我被卖给了落水村的老光棍当媳妇。

  只因我曾资助过嫡姐的夫君江盛文,见过他最落魄的时候。

  我在落水村杀猪的第三年,位居人臣的江盛文诱惑道。

  【后悔吗?只要你点头,我会宠你比你嫡姐更甚。】

  我当然后悔,后悔没在第一次遇见他时,就杀了他。

  好在,这个愿望马上就要实现了。

  1

  嫡姐大婚前,家中的主母以三两银子的价,将我贱卖到落水村。

  只因为嫡姐的夫君,高中状元前,是被我资助的落魄书生。

  我见过他最落魄时的样子,全家上下都容不下我。

  主母替我选的,是落水村一户老光棍的家中。

  那日主母瞥了我一眼:“你相貌平平,嫁与这老光棍正正好,以后的日子,你自求多福罢。”

  落水村?她还真是替我选了个好去处。

  我费尽力气从落水村一路逃荒到京城。

  如今倒像是一场梦,主母要将我送回落水村去。

  她说完端起茶盏抿了一口:“你也不要怪我,我是要为我女儿多顾虑些的,不像你那个早死的娘。”

  提到我娘,我正要发作时,端坐在上的父亲缓缓开了口。

  “清露,你也不要怪我,总归我是把你接回家让你过了几天舒坦日子,你该心怀感恩才是。”

  “是了,也不知当初接她回家到底为的是什么,要我说,就该让她在那青楼里待着!”

  我心中钝痛,倒觉得,主母说的不错,还不如当初不回这个家。

  这一日,嫡姐满心欢喜的嫁给了我倾尽全力帮扶的那个书生,而我被送到了落水村。

  我被送到那老光棍家中时,他正等在院内,他站地笔直,身着一件洗的发白的灰色长袍。

  说是老光棍,我瞧着不过也就是年长我几岁,长相老成了些。

  落水村我倒是不陌生,可我离开的时候太过年幼。

  关于落水村的事情,记得都不太真切。

  他将我的包袱接过,把我请进了那小小的茅屋中。

  “你,你别怕我,我是长得有些丑陋,但你若是不愿意,再过几日,我一定放你自由。”

  他小心翼翼观察着我脸上的表情,见我不太抵触,才继续说下去。

  “我叫曾有才,买你回来实属无奈之举,我答应了家父三年之内一定娶亲。”

  说完之后他指了指这茅屋中唯一一张桌子。

  我循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

  那桌子上摆着一个香炉和牌位。

  我点点头,心中了然,这也是个可怜人。

  2

  在落水村的第二日夜里,我便遇到了江盛文派来的人。

  他训练有素,一身黑衣,只漏出一双眼睛。

  瞧着倒像是江湖上的职业杀手。

  趁我入睡时,悄然无声地潜进我的房中。

  可惜,他或许是没想到,曾有才睡在地上。

  黑衣人蹑手蹑脚,屏住呼吸,小心翼翼。

  然后,一脚踢在了睡在地上的曾有才身上。

  曾有才大喊一声,惊醒了我。

  黑夜中,我们四目相对,一时之间房内的气氛有些尴尬。

  黑衣人轻咳一声:“叶清露,休要怪我,来生黄泉路上,你好……”

  我没让他说完,手起刀落将杀猪刀捅在他的肚子上。

  然后手腕一抬,往上一寸。

  刀入心脏,他再无转圜的余地,应声倒地,扑通一声。

  溅出的血洒到了呆愣的曾有才的脸上。

  曾有才看看地上的黑衣人,又看看我。

  他吞了吞口水,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敢说,什么都没敢问。

  我站起身,用黑衣人的黑衣擦了擦我那把沾血的杀猪刀,然后拍了拍瘫坐在地上的曾有才。

  “有才,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曾有才身子颤抖,不停摇头。

  我转身躺回被窝,黑暗中,闷声道:“自然是死于话多。”

  那一夜曾有才安静极了。

  我很满意。

  得势之人,最不能留见过他落魄时样子的人。

  更何况,他高中状元之前,是被我养着的。

  这事儿若是传出去,太不像话。

  于是父亲和主母早就在嫡姐大婚前将状元郎接进了府。

  对外说的自然也是状元郎承的是叶家的恩,而并非是我叶清露的恩。

  即使是这样,江盛文还是狠了心要对我下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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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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