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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一早,田家村就热闹非凡,一群平时着急忙慌上工的人围在村口,人声嘈杂,田家在村尾,田欣怡在田家小院里都听到几句含糊不清的话。

吃完饭,还在屋里磨蹭的田欣欣听到动静,嘭一声甩开门,朝村口小跑,连扎到一半松松垮垮的头发都没管。

“诶,大妞儿,干啥去?!”田母看着转眼就跑远的背影,高声喊。

“我去看看。”远远传来田欣欣娇俏的声音。

田母摇摇头,“哎,这大妞,马上都是要当人媳妇的人了,还这么不懂事。”

田欣怡小口啃着凉透的红薯,没有应声,反正田母只是嘴上说说,对田欣欣这个金疙瘩,在她嫁进村长家前还是十分纵容。

在田母眼里马上要跟田大勇订婚的田欣欣已经不是田家人了,而是村长儿媳妇,要客气招待。

田欣怡表示无语,所以田家啥脏活累活都等着她这个田家仅剩的闺女做呗。

手里的红薯是已经发过芽的,田军咬了一口,难吃,扔到一边,自然顺延到田家厨余垃圾桶,田欣怡身上。

虽然红薯有一股霉苦味,但胜在个大,口感绵密,吃一个能顶半天。

田欣怡不嫌弃,能吃饱就行,她从来不矫情,在什么样的位置过什么样的生活。

拍拍手,将最后一口红薯皮也扔进嘴里,田欣怡打水洗碗,缸里的水刺凉,手指冻红,跟五根胡萝卜一样,瘙痒刺痛在指节缝里作乱。

快了、苦日子就要到头了。

活动僵硬的十指,田欣怡平静的跟在田母身后一起去地里。

走到村口,聚在一起的人还没散开,田母是田家村八婆队队长,自然不能错过,瘦小的身躯在人堆里穿梭,细胳膊薅开两边的人,硬是挤到前排。

田欣怡见缝插针,跟在田母身后,也获得了第一排的观影位。

还不等田欣怡站稳,一旁的大婶就拉住她的手,跟她小声嘀咕。

“田二妞,你不知道多大的阵仗,俺刚进来就看见李村医拿他那巴掌长的针往这小伙儿身上扎。

额滴乖乖,也不怕把人扎死。”

跟她说话的是隔壁田志媳妇,按理说她应该叫声伯母。

“诶,伯母,怎么个事儿?”

见田欣怡捧场,田志媳妇投去赞赏的眼神,咂吧嘴,开始滔滔不绝一顿输出。

内容奇葩,充分贯彻农村人天马行空的巨大脑洞,好好的年轻送信小伙儿,成了骑着偷来的自行车跟村头寡妇私会的混混。

天大亮,田欣怡看清小伙的长相,虽说是有那么些猥琐,也没穿送信员工作服,但也不至于这么离谱吧。

编得还有头有尾,好似就坐在小伙儿自行车后座亲眼所见,要不是田欣怡是事发第一目击者,保不齐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嘴里不时应和,眼睛在人群里找女主的身影,居然不在?

嗯?

散落在一旁的布包,袋口打开,露出信封一角。

她走之前明明将信封完好的放进布包里,将扣子扣上的。

散落出来的信封,还是整齐的叠在一起,只是少了一封。

心头一跳,田欣怡视线滑过围观人群,最后定在一个瘦得颧骨突出,脸色铁青,抱着个孩子的女人身上。

林知青,林秀玉,三年前到田家村,长相秀美,据说家里条件也不错,只是后来落水,被田壮救了。

田壮是个傻大个,小时候一场高烧,烧坏了脑子,智商只有9岁孩童左右。

田壮父亲早逝,母亲李芳独自一人把他拉扯大,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就连村长族老都拿她没办法。

李芳是最喜欢占小便宜的人,村里人都看见她儿子救了林知青,那不得把林知青的家底给掏空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中午村里人就看见李芳从知青院里搬了两大木箱东西出来,没人知道里面装了什么,只是在那之后林秀玉再也没穿过新衣服,开小灶,而是跟其他知青一起吃大锅饭。

而李芳也没揪着林秀玉不放,没让田壮强娶林秀玉,可让村里人大跌眼镜的是,林秀玉在一个月后主动踏进李芳家门,一周后就嫁给了田壮。

听村里大妈说,林秀玉嫁给田壮后,李芳对其轻则辱骂,重则用扫帚打得林秀玉几天下不来床,直到林秀玉怀上孩子情况才好些。

不过这些都是村里人说,必定有添油加醋的成分在,原文里林秀玉可不是善茬,堪称林黛玉的身板,鲁智深的力气,别说李芳打她,她不打李芳都是好的。

且林秀玉天生石女,无法生育,因为喜欢女人,被家族流放到乡下,而她怀里抱着的孩子,身份成谜。

田欣怡盯着林秀玉入神,被一个眼角有细纹,身形丰腴,蜜色肌肤,五官艳丽的女人剜了几眼。

哟~林秀玉的婆婆啊,李芳也是风韵犹存,完全看不出是个35岁的人。

被瞪了也不恼,田欣怡对李芳呲个大牙傻乐,得到对方一记白眼。

没错,傻子田壮也不是李芳的儿子,李芳是田壮他爹从隔壁李村买回来的,只是李芳进门没多久,田壮他爹就死了。

李芳也没另嫁,尽心尽力的带大田壮,十几年过来,在田家村也算有些地位。

其实仔细看,林秀玉瘦归瘦,那露出来的手臂,肌肉线条紧实,抱着孩子这么久,稳稳当当也不晃,根本不是一个长期被虐待的弱女子能做到的。

更何况林秀玉和李芳站在一起,两人下意识贴近,手臂紧贴,李芳说话时,林秀玉那是有声必应。

也就田家村里的人只见过两男的搞在一起,没见过女的,不然就这两人的氛围,怎么说得出两人关系不好的话。

不过小说以女主田欣欣视角展开,对林秀玉着墨不多,文中只说林秀玉在女主接到通知书后,竟也考上了大学,瞒着李芳,抛夫弃子,跑了。

李芳在林秀玉走的第二年,也跟村长开了证明,说要去找林秀玉,带着孩子和田壮一起去了京城,再也没回来。

而林秀玉,最后出现在李招弟嘴里,说是婆婆的大哥有个不争气的女儿,不喜欢男人偏生喜欢女人,去乡下还给爸妈带了个乡下媳妇回来。

这乡下媳妇还拖家带口,带了两个娃一起进门,女儿自己开公司,会赚钱,爹妈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个乡下老媳妇。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田欣怡”订婚那天,林秀玉就走了,按照林秀玉的性格,走之前应该将一切都安排妥帖了,但千防万防天意难防,李芳病了。

田壮一个傻子,要带孩子,对病到昏厥的李芳束手无策,只能哭喊,最后求路过的李招弟帮忙送李芳去医院。

自此之后,李芳的身体就不大好,而李招弟在到方家后就觉得林老板对她十分客气,甚至送了她一套镯子。

那她何不将这份恩情拿过来呢?

对抢别人机缘这件事田欣怡毫无负担,毕竟她都要抢李招弟最大的机缘方墨了,也不必假惺惺的表示不是自愿,不如要抢就抢个干干净净。

田欣怡一直信奉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现在她吃不饱穿不暖,自然也没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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