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已经决定好了,我要回家了。”
沈清欢站在毡房前,早春的旋风盘旋在雪白的盐碱地上,吹的脸泛起生硬的疼。
“真的吗?你不是要跟随阿布拉杜一家,转场到夏牧场吗?”妈妈激动得泛出眼泪,“孩子,你想通了就好……”
一起去夏牧场吗……
沈清欢默念这几句话,无声看着远方。
阿布拉杜正在清点羊群,他戴着雪白毡帽,身披蓝绒坎肩,坚毅的脸上满是认真。
“阿俄!”
不远处,一个身着红裙,头戴鹰翎花帽的姑娘,骑着马飞奔到阿布拉社的旁边。
在哈萨克语,阿俄是哥哥的意思。
一向沉稳的男人展开笑颜,温柔地把她抱住。
“你小心点,摔伤了怎么办?”
“就算我掉下来,不还是会有你接住我?”女孩明艳地扬唇一笑。
牧羊犬在两人身边摇尾,似乎也在庆贺第二个主人的到来。
沈清欢只觉得被深深刺痛了眼,第一次厌恶自己听得懂哈萨克语。
她苦涩一笑,“原来他并不属于我。”
沈清欢是一名摄影师,大学以来就梦想着走遍全国。
毕业后,她立刻购买了去北疆的机票。
可惜荒野小路错综复杂,沈清欢到的第一天,就在戈壁滩上迷了路。
风沙里带着尘土,她的嘴唇被冻得干裂,整个人狼狈不堪。
突然,在公路的一边传来喧闹的羊叫声,青年骑着骏马,时不时挥扬起马鞭,有条不紊地驱逐着羊群。
英姿飒爽,猎猎生风。
只一眼,沈清欢就好像跌进了草原的烈日里,久久不能回过神。
青年和她同乘一匹马时,背后炙热的温度传来,她的心跳如同雷声响彻。
后来她才知道,少年叫阿布拉社,是传统的哈萨克牧民,逐水草而居,一年都在不停歇地迁徙,不断往返于牧场之间。
沈清欢不过是跟随阿布拉社一家,记录他们游牧的生活。
时间一到就会离开。
虽是这样,沈清欢倒是大胆的很,一有时间就追着他跑,像是粘人的小尾巴一样。
每每沈清欢向他告白,阿布拉社总是冷漠一笑,一指身后辽阔的草原。
“清欢,我们不合适。”
“都没试过,你怎么知道我们不合适?”
她红着眼,陪着阿布拉社南北迁徙,一来二去就是两年。
她为阿布拉社打理毡房,看管牛羊,更因为水土不服,整个人疲惫了不少,再没有了曾经灵动的样子。
一次阿布拉社喝醉酒,沈清欢大着胆子亲吻他,谁曾想阿布拉社一把抱起她,重重地扔在木床上。
那一夜是他们离得最近的时候,沈清欢以为,她已经融化他冷硬的心。
可第二天沈清欢醒来的时候,身边早就没了阿布拉社的身影,沈清欢立刻爬起来去找人,才出门,就看见阿布拉社搂着一个娇俏的姑娘。
“清欢,这是我的未婚妻,乔勒潘,昨夜我醉酒,多亏她照顾我。”
阿布拉社轻唤她的名字时,温柔地像是换了一个人。
沈清欢盯着阿布拉社许久,终于红着眼眶转身离开。
在一起这几年,阿布拉社只有面对乔勒潘,眼底才会露出小心翼翼的神色。
那是对心爱之人的与众不同。
沈清欢想,自己也没什么必要留在阿布拉社身边了。
北疆那么大,她已经没有精力走下去了。
这一次,她彻底决定离开,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