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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也不是原身了,现在是她自己。

那更不应该活得这么累了!

她得仔细想一想,该怎么利用自己上辈子的知识储备和技能,过好在八零年代的这些日子。

至少在她找到能够回去的方法之前,要把自己养的好好的,得富养。

当然,富养的前提是有钱。

昨晚刚重生,她满心都想着能够找辆车撞死自己回现代。

但是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晚上。理智逐渐战胜了情感。万一被车撞了。不仅没撞回现代,直接撞死了该怎么办?

生命不易,且行且珍惜。

她得想个万无一失的法子才行。

上辈子她跳舞跳的不错。科班出身,常年在各种舞蹈大赛上名列前茅,是有名的舞中百灵雀。

也正是因为跳舞跳得好才被导演看中,后来慢慢地出演电视剧,名气越来越大,跻身进了炙手可热的小花队伍。

只不过繁华迷人眼,纸醉金迷的娱乐圈,让她渐渐忘记初心,她这只百灵雀专心盘旋在名利场应酬。

仔细想来。专心跳舞的那段日子才是她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时光,现在有重来的一次机会。她想着不如再次点亮跳舞这个技能点。

舞蹈,值得她为之奋斗一生。

想到这儿,宋荷儿在原地测起了原身的筋骨。

跳舞可得要有柔软的身子才行。

咯嘣!细微的骨头错位声从腰间传出。她面露难色。

身段也太硬了。

原身并没有舞蹈基础,她需要把基本功慢慢练起来。

毕竟她曾是专业的舞者,对自己向来高标准严要求。

另一边,顾思南和王强元聊好了正事之后,王强元冲着宋荷儿在的地方瞥了一眼,笑着拍了下哥们儿的肩膀,“没有想到,嫂子还挺活泼。”

他循声望去,就看到站在面包车旁的宋荷儿在那儿正手舞足蹈。像是在那跳大神?

顾思南皱了皱眉头。“不要乱说。对她的名声不好。她叫宋荷儿。”他拿出挂在腰间皮带上的钥匙,去解昨天停在后门的自行车锁,“我走了。”

“哎,好。哥,下次我们几个聚聚,一起喝酒。”王强元看着顾思南推着自行车走到了宋荷儿的身边。

他一到她身边,那姑娘就停下了手中怪异的动作,笑的跟朵花似的,毫不扭捏地侧身坐到了自行车的后座。

大哥脚尖点地,轻松载着轻灵的姑娘远去。

两人一个高大,一个娇小,就这么骑着一辆自行车,静静地驶出僻静的殡仪馆后门。

“看上去还挺般配。”王强元自言自语。但他也知道。按照老大的性格和处境,很少有姑娘愿意嫁给他。

最重要的是,老大本身也不愿意拖累别人家姑娘。

叹了一口气,他坐上面包车,在组长他们正式上班之前,悄悄地将殡仪馆的车子停到了原位。

大事他帮不了老大,像借车这种小事。每次都是能帮就帮一把。

“你家的地址,我先送你回去。”路旁的行人三三两两。时间还早,大部分人还都在睡梦之中。

兴许早点送宋荷儿回家,她爸妈就不会发现她一夜未归了。

“我不回家。”身后姑娘的声音执拗。“昨天晚上我说的火坑不仅是指米糕店,还指我的家,你知道是谁送我去米糕店上工的吗?”

原本顾思南不知道,但听到她这么一说,他就知道了。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可这么畜生的父母,很少见。

“不回家,你能去哪?”

“无家可归。我爸是赌鬼。他借遍了所有能借的钱,我既没可以信赖的亲戚,也没交好的朋友。所以无处可去。”说到这里,宋荷儿并不自怨自艾,“我想先找个工作。”只要找到工作了,相信住处什么的很快都可以解决。

“南哥,你知道这里哪儿有招跳舞的吗?我没什么本事,但舞跳的还不错。”

“你确定你舞跳得不错?”刚才在面包车旁,她那段跳大神一样的动作让他印象深刻。她这个身体的柔韧程度比甘蔗好不了多少。

“至少我长得不错。舞技,我慢慢能练上来。”苏荷儿话语里满是自信。

顾思南手握自行车刹车,猛地停在路边。

刹车的声音刺耳,惹得路旁不多的行人纷纷侧目。

顾思南没有在意他们的目光,认真地问身后的宋荷儿,“你确定你要去找跳舞的活计?”

市里头收跳舞的地方,一共就两个。一个就是歌舞团,普通人想也不敢想,以宋荷儿的资质铁定也进不去,还有一个就是歌舞厅。

两个地方都有‘歌舞’,但实际天差地别。

歌舞团是文工团,进去就前景光明无比;歌舞厅是夜总会,进去就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夜总会,不是什么好地方。

苏荷儿刚从卖红米糕的米糕店逃出来,现在却又要去夜总会。

她只不过是从一个火坑跳到了另一个火坑罢了。

“南哥,这么说,你知道哪儿招舞蹈演员?”宋荷儿高兴地追问。只要能被招进去,生计就不会是问题。

想到这儿,她偷看了一眼顾思南。有工作保底,也就有底气向他开口,问能不能赊账租住在他家。

“舞蹈演员。你叫的还挺清新脱俗。如果你真决定去夜总会,我劝你还是早日改掉你的称呼。在文工团跳舞的姑娘,可以叫舞蹈演员。若是夜总会的,我们一般都叫……”顾思南停顿了一会儿,“舞女。”

“听上去的确是不上档次,我不想去歌舞厅,我想加入文工团。”宋荷儿上辈子毕业后,就考进了中央歌舞团。她自信不比任何人差。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得倒挺美。”路边,嘲讽的声音响起。

宋荷儿抬眼望去,看见是一个身段窈窕,身穿竹叶青旗袍的女人发出的嘲讽。看她无意中都在保持挺拔的身形,很显然是学舞蹈出身。女人手里提着两三根油条,几个包子,还有两杯豆浆,看样子已经买了早饭准备回去。

旗袍的料子在清晨的阳光下熠熠生辉,一看就是上等货。参照原身的记忆,这么一件旗袍少说也得一百块。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才三十多块。

穿得好,长得好,放在这个时代妥妥的天之骄女。

按道理,不应该刻意找路人的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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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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