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笑不活了。
2
被大妈这么一插嘴,警察也是转过头无奈道:“大妈,哪有动不动就枪毙的?”
“你首先不能妨碍我的工作,我才可以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大妈冷哼一声,依旧是努了努嘴没说什么,依旧斜着眼睛看着我。
警察示意我开口,我一脸悲痛道:“说实话,警察同志,我真没想到世风日下,我居然被这大妈反咬一口。”
“明明是这大妈倚老卖老让我怀孕的妻子让座,我妻子不让,她就指使熊孩子把墨水泼了我妻子一身。”
“我见他们家孩子屁股上有只蚊子,还帮忙打死了,我可是大大滴良民啊!”
警察一听直皱眉头,看来从我口中听到的,和之前大妈告诉他的不一样。
大妈听到我这么说气的直哆嗦,我却趁警察不注意对着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顿时,大妈指着我脸红脖子粗道:“警察同志,他就是故意伤害我孙子的,我要求枪毙,他一定是精神病!”
我咧嘴一笑。
纯法盲,对付起来就是容易多了。
于是,我脸上露出浓郁无比的笑容:“大妈,没想到居然被你猜中了。”
“再给你提个醒,精神病杀人可是不犯法的哦....”
大妈看见我的笑脸,身上直颤,差点没被气得背过气去。
警察瞪了我一眼:“你给我消停点。”
我瞬间点头哈腰:“好嘞警察同志,这件事就交给您处理了,哦对了,被墨水弄脏的裙子我也带来了。”
说罢,我把裙子从衣兜里掏了出来,交在了警察的手上。
看着那样精美的裙子被弄得脏兮兮的,警察也是眉头直跳。
我再一次补充道:“对了警察同志,我妻子还是一名孕妇,我觉得当时受到了一定的惊吓,所以我要索取精神损失费。”
大妈见情况愈发对自己不利,于是赶紧撒泼道:“那我孙子还被打了呢,不给这个混蛋判刑怎么说得过去?”
“警察,你要是不给她判刑,我就去告你去。”
这下,接待我们的警察同志终于是绷不住了,冷冷道:“想告我的话,出门左拐,建议快点。”
大妈见自己说错了话,人家又如此强硬,顿时就蔫了。
我趁机补刀道:“大妈,伤情达到轻微伤以上,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我帮您家孩子屁股上面打个蚊子,可远远构不成轻微伤哦。”
“还是在你家孩子泼墨水在我妻子身上在先,要不然我也试着起诉一下你,赔偿孕妇几万块精神损失费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大妈说不过我,把求助的目光看向了警察。
警察看了一眼我,随后对大妈道:“他说的没错,建议你们达成和解,顶多你可以跟他要个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拘留他几天,不过这样的话,对方也是可以针对孕妇受到惊吓这方面提起诉讼的。”
大妈见实在没了招,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拽着孩子往外走。
小崽子吵闹,哭个不停。
大妈朝着屁股踹了一脚,踹到了我之前抽屁股的地方,疼地小崽子嗷嗷直叫。
我心情大好,手插裤兜潇洒离开警局。
可令我没想到的是,看似已经解决的麻烦,其实才刚刚开始。
3
我是干面食店的,虽然收入还算可观,只是起得早,睡得晚,赚的都是辛苦钱。
第二天一早。
正当我刚打开卷帘门,准备开门营业的时候,却是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腥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