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气了!断气了!”
“哈哈哈……我家的恶儿媳妇终于断气了!”
“所有的街坊邻居们,明天都过来吃席啊!”
沈知星刚有意识,就听见一个婆子欢天喜地的嚷嚷。
她忍着头痛,缓缓地睁开眼。
看了看四周,这青砖红瓦一排排矮房,像极了京城那些破旧的四合院。
而她就躺在院子里的一张草席上,头还正对着大门。
这是哪?
沈知星倏地坐起,脑海里随之涌入了大量的陌生记忆。
原来她上辈子喝奶茶被珍珠噎死了,这辈子灵魂穿越到了1983年的海平市。
原主跟她同名同姓,父亲是铁路职工,母亲是家庭主妇,上头还有一个哥哥三个姐姐。
自幼娇生惯养,专横跋扈,懒惰邋遢,任性妄为。
跟老人抢座,跟小孩争食,广场上一站,能跟老大娘骂上三天三夜。
不过,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原主是个疯批恋爱脑。
四年前,她看上了肩宽腰窄英俊无双的兵哥哥陆建西。
可惜,找了八个媒婆也没说成这桩婚。
便使了计谋,睡了他的人,怀了他的崽。
但是,结婚的第二天,陆建西就申请去了边疆,连她生龙凤胎都没回来看一眼。
直到上个月,陆建西出任务伤了手腕,虽然无大碍,却再也不能精准的射击,便转业回来了。
原主本以为自己终于要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可陆建西别说跟她同床,就连话都懒得给她说几句。
好巧不巧,三天前,她在巷子口看见陆建西帮他的青梅竹马拎东西,这几年来的委屈和怨恨一下子就爆发了。
趁着夜里陆建西熟睡,疯魔似的搬了一块石头砸向了他的双腿。
嘴里还嘶吼着:“得不到你的心,我就废了你的人!你就算死,也只能死在我的身上,休想碰别的女人!”
可陆建西没死,她自己却嚎啕大哭了几声,撞墙自杀了。
她婆婆本来就对她厌恶不已,骂骂咧咧地的把陆建西送去了医院后,回来就把她丢在院子里自生自灭。
怕她死的慢,每次来探气息的时候还要泄愤的抽上好几鞭。
终于,熬了三天,原主成功换芯。
沈知星闭了闭眼,一动不动,装的自己就跟尸体一样。
她之前是最怕死,可现在她根本不想活。
她那么体面的一个人,面对不了原主这不堪入目的人生。
可没多大会,沈知星就听见大门口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
她偷偷的瞅了一眼,只见一个痞里痞气的小伙子推着一个坐轮椅的男人走了进来。
那男人穿着白衬衫,剑眉星目,英气刚毅,比上辈子的娱乐圈顶流长得还好看。
这应该就是陆建西了,怪不得原主喜欢到得失心疯呢。
而推着他的那个小伙子则是他四弟陆建北,不务正业,恶贯满盈。
刚才还喊人吃席的刘翠荣忙道:“哎呦!建北,你怎么把你三哥带回来了?”
“医生说我三哥的腿没伤到骨头,只是皮肉伤,缝了针,输了液,就可以出院在家养着了。”
刘翠荣吁了一口气,“都怪沈知星那个狠心的贱蹄子,害了我的好三儿不说,还花了那么多钱,好在十八层地狱有眼,十来分钟前把她收走了!”
陆建北惊愕的张大了嘴巴,“死了啊?”
“是啊!咱们家以后可算是太平了,建北你赶紧去找个平车把她送去火葬场烧了,免得沈家看出来什么端倪。”
“好嘞妈!我喝口水就去,这可是普天同庆的大喜事啊,我必须得找个唢呐班来吹拉弹唱半个月。”
陆建北小跑着的进了屋,而陆建西却蹙眉,有些埋怨的道:“妈,你不是说把沈知星也送去医院了吗?她怎么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