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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常山裹好被单子,对着老头问道“大爷,奈何桥怎么走。”

大爷好像没听懂一样,“你说什么桥?奈何桥,我在京城住了大半辈子就没听说过这么个地方。”

然后突然想起来,阴曹地府的奈何桥,更是哈哈大笑“年轻人,你真有意思,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啊?我告诉你没有,你活的好好的。”

看着还在蒙圈的窦常山,然后又摇摇头“看来是被炸傻了。”转身就要走。

窦常山确实懵圈了,“京城”自己怎么就到京城了。可喜的是自己还活着,可悲的是自己突然间发现,这爆炸已经超出了自己的认知。

赶紧拉住他“大爷,大爷,今夕是何年啊?”

老爷子看着他“天启五年啊。怎么了?我就说你被炸傻了吧,哪一年都不知道了,你叫什么啊?有没有家人啊…………”

老头叽里咕噜的问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问题,可是窦常山却只听见了四个字“天启五年。”

他反复念叨着“天启五年,天启五年。”

窦常山的脑袋嗡的一下子好像炸开了花,身体好像不受控制一样,天旋地转。天启,朱由校,魏忠贤,大明。

我的天啊,我没死,我穿越了。不过不对啊,看眼前的景象应该是王恭厂大爆炸,这王恭厂大爆炸不是天启六年嘛?怎么提前了。

难道说因为二十一世纪这次爆炸,把自己吸引过来,形成了时空错位?

“快来人啊。救命啊。”一声凄厉的求救声把窦常山又拉回了现实

算了,管他呢,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救人要紧。

他赶紧跑过去,只见一个大概十五六岁的少年的正在求救,躺在那里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孩,脚被一根大木头压着,脸色苍白的,痛苦呻吟着。

一个身穿青色长袍的老者,看样子有七十多岁,白发苍苍,背着一个药箱子,拨开人群钻了进去,少年一看他,拉着他的胳膊几乎把他拉了一个踉跄“大夫。快,快救救我姐姐。你可一定要救他。”

老郎中蹲在前面身边熟练的,按压脉搏。然后从药箱里掏出来金疮药,裹上药棉,“没事了。你姐姐只是皮外伤,休息一下就好了。剩下的要回家后找一名女医,给他接骨。我实在不方面啊。”转身就要走。

可是窦常山却一眼看出猫腻“慢一点,老先生,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你不如给他接上骨头再走也不迟啊。”

老大夫摇摇头“男女授受不亲,接骨要撩起患者的衣物,仔细摸着对方骨头,当着这么多人,露出肌肤,不妥,况且这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我怎么能给一个女子治骨头啊。我得为姑娘的清名着想啊。”

“老先生,我看你也是医道高深,怎么能讳疾忌医呢。”窦常山拦住他。

老大夫跟看妖怪一样看着他“话是那么说,道理也是那么个道理。可咱们大明男女大防甚严,不可轻视啊。”

那女子的弟弟也说道“大夫,你发发慈悲,救救她吧,我们从河南远道而来,又碰上这大难,要走到亲戚家里,不知道还有多远,我怕她忍受不了这疼痛啊。”

老先生摇摇头“我秦昌遇一生治病无数,却从来没有接触过女患者的肌肤。这样不妥,不妥。”说完摇摇头转身离开了。

窦常山暗道这老顽固,刚才上金创药,不也摸了啊,这隔着衣服,和不隔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那个时代,女子恨不得不穿衣服在街上瞎逛,也没见几个人在意。

他对着那少年说道“我知道一个治病的古方,你敢不敢让我试试?”

那少年看看他姐姐,那女子,面容憔悴,看来已然被骨折折磨的不轻,只好点点头。

窦常山走过去,蹲在地上指着他的左腿“是这里吗?”

那女子点点头。虽然皱着眉头,露出痛楚的深情,但依旧难以掩盖俏丽的容颜,大大的眼睛,简直如天上的仙女。虽然现在女子美女如云,见惯了现在美女的窦常山也忍不住一愣。

那女子看他神情,有些猥琐,心里顿时不悦。“你真是郎中?别是个登徒子吧?”

窦常山呵呵一笑,猛的撩起他的裙子。露出雪白的大腿,抓住她的脚踝。那女子顿时骇然,赶紧收回大腿。

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啪”就是一巴掌,打在窦常山的脸上。“你找死!”

窦常山舔着舌头“真白……不是,”发现自己说漏了嘴,赶紧解释“不是,我是说真好,你活动活动。”

女子翻着白眼一脸嫌弃的,站了起来,活动活动脚踝,发现果然骨头已经接好了。然后拍拍自己的裙子,用手帕擦了擦自己的脚踝,厌恶的说道“你给我等着,登徒子。”

窦常山一脸郁闷,救人还救成登徒子了,我还不稀罕救你呢。等着就等着,我一个死过一回的人还怕你不成。他挑衅似的抬起自己刚才抓女子脚踝的手,故意闻了闻,做出干呕的动作。“你几天没洗脚了。”

女子气急败坏的跺跺脚,原本已经收来的手帕掏出来“刚才擦过我的脚的手帕,都被你的臭手给熏臭了。不要了,五弟我们走。回去好好洗洗脚。真晦气。”

把手帕扔在地上,气呼呼的走了。

窦常山看手帕制作精美捡了起来,只见上面绣了几朵小花,还绣着两个娟秀的小字“徽研”。也许是她的名字吧。管她呢,充公了,没准还能卖几个钱呢。

窦常山就这么披着个被单子在街上闲逛了一夜。一直走到没有被爆炸波及的东城,才找了个地方凑合了一晚上。

第二天清晨,窦常山睁开眼肚子不争气的饿的咕噜咕噜直叫。看见满街的人都盯着他看,赶紧裹紧了被单子,一看自己怀里的手帕,做工这么精细,用料考究,想来能值几个钱吧。看见前面有家当铺就钻了进去。

老板见他衣不遮体,皱着眉头说道“讨饭的出去,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就往里钻,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

窦常山掏出手帕“掌柜的,劳烦您掌掌眼,你看这个值多少钱啊。”

原本不耐烦的掌柜的顿时眼睛一亮。接过那手帕。“客官你要当多少钱。”

窦常山一看有门“伸出五个手指。”意思是五个大钱,先换两包子吃。结果老板一咽唾沫“五十两?行,就五十两。不过这么多钱,我得出去取去,您得等我一会儿。”说完转身逃也似的出了门。

窦常山瞪大了眼睛,什么情况这么个破东西,值五十两。就算是金子做的也不值吧,他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也看不出所以然来。

心道也好,有了五十两,自己能换一件体面的衣服了,至少能安顿下来。可能的话,还能做点小生意什么的。

过了一会儿,掌柜的回来了,窦常山赶紧迎上去“掌柜的,钱取来了?”

掌柜的“哼了”一声,“取了,取你的狗命吧,胆子不小,竟然敢偷皇家的东西。”

他的身后突然冒出来几个,,身穿飞鱼服,手握绣春刀的锦衣卫。掌柜的指着窦常山说道“军爷,就是他,偷了皇家御用之物。”

那几个锦衣卫如狼似虎的就把他绑了起来“走,跟我们走一趟吧。”窦常山惊恐的问道“去哪里啊?”

领头的一个锦衣卫,用手指着自己的衣服,“认识吗,锦衣卫,当然去诏狱了。”

窦常山暗叫一声,我靠,一个破手帕,竟然进锦衣卫诏狱,这玩笑开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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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无妄之灾(25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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